江蘇海岸藥業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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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蘇州市吳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江蘇海岸藥業有限公司產品變更的復函》(吳發改發(2018)45號)的批復。

我單位組織了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評審與驗收,結果真實有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并按要求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的評審與驗收進行了公示。

同時,我單位已按評審、驗收意見整改完畢,并承諾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措施的有效性,確保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